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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2 20:29:12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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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超人人超碰超国产aV::[一一91pio.com一一] 在北京市青年宫外一处空地前,小学二年级学生正在拍烟卡。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谭思静/摄 买家在线上购物平台向商家询问烟卡信息时,对方表示其是与正规烟厂合作的。手机截屏 烟卡游戏持续在小学生中风靡。从废弃烟盒上剪下烟标,折叠成纸牌大小的卡片,孩子们通过拍击比拼,赢得对方卡片,这项游戏在小学生中有大批拥趸。 近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在平时放学后以及周末,来到北京东直门周边几所小学和北京市青年宫附近走访,发现不少小学生在玩烟卡。 二年级的小学生杨皓凯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展示了他收藏的烟卡,这些烟卡被他放在一个精美的烟盒内,“这是今天带出来的,我家里还有几百张呢。”杨皓凯有些自豪地说。 杨皓凯介绍,他最初是看到别的同学玩烟卡,为了融入团体,他也加入了收藏烟卡的队伍。他的烟卡一部分来自于家中大人抽剩的烟盒,一部分是他在路上或垃圾堆里捡的,还有一部分则是他赢小伙伴的。为了赢烟卡,他苦练拍卡技能,奶奶站在一旁向记者抱怨:“两只小手常常拍得黑乎乎的。” 在另一所小学门口,家长王建华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他的孙女不玩烟卡,但他身边同事的孩子为了获得烟卡,偷偷使用儿童电话手表在不正规的店铺购买香烟,直到购买多次被家长发现后才被制止。“孩子每次都将烟盒内的香烟扔掉,烟盒用于制作烟卡,这烟卡真是危险游戏。”王建华说。 记者走访发现,孩子们获取“烟卡”通常有4个途径:一是从家庭成员处获得,有的孩子为获得烟卡,鼓励爸爸抽烟,还要抽好烟;二是从街上或者垃圾箱里搜寻;三是从学校周边的小卖铺、烟酒店购买,通常一元一包,一包里有10张左右烟卡;四是通过网购平台购买。 烟卡商家声称与烟厂合作 线上交易大行其道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各大互联网购物平台上,烟卡买卖大行其道。这些烟卡在网络平台又被称为“轰轰卡”“呸呸卡”。在销售页面上,用醒目文字在宣传页面标注“稀有卡”“真烟卡”“再也不用翻垃圾桶了”“有胶 真卡 有折痕”“真卡 有烟味”“全靠人工手捡”,价格在几元至几百元不等。 记者询问多家商户,对方均表示自家烟卡是与烟厂进行合作,从烟厂回收而来。其中一户商家向记者发送了他们撕掉烟盒制作烟卡的图片和视频,“有视频、图片,这些都是我们自己实拍的,懂的人都懂,全部都是真烟卡,所见即所得,收到货跟实拍一样。”记者在视频中看到,制作烟卡的场地看起来非常脏乱。 记者询问其回收的烟卡是否有健康隐患,对方回复:“这都是10岁以下孩子玩的东西,就算是烟盒也多少都含有尼古丁和焦油,所以烟卡发出去都是要经过消毒的。不消毒,家长不让要,都做过除味处理。”在记者继续质疑其广告页面标有“有烟味”的文字后,对方回复:“处理过的,都会有淡淡的烟味。敞开(一段时间)就没有了”。 烟卡的稀有程度与香烟的价格成正比,“看他售卖的价格,基本上能在百来元的就算比较稀有、高级的。”商家“贴心”地向记者推销起了网店内的“混搭”套餐,198元可以购买到100张烟卡,商家表示,他会把不同品牌不同价位的烟卡进行混搭。 记者询问该商家,网上售卖的烟卡价格为何从几元到几百元,差异如此之大,对方表示,有些假烟卡是打印的。“一些烟一包都要一百多了,那个壳我也得几元钱成本去结算。我们不怕对比,真烟卡上都会有胶痕、凹凸感以及镭射光线。” 记者尝试在另外一家网店直接购买烟卡,卖家全程并未询问记者是否成年。也就是说,未成年人若想通过互联网购买烟卡,渠道可以说“畅通无阻”。 烟卡在互联网上销售是否涉嫌违法 香烟在互联网上销售受到严格的管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经营烟草专卖品(例如香烟)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并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在线销售,被视为违法行为。此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许可范围通常不包含在互联网上销售卷烟。因此,即便持有该许可证,在互联网上销售卷烟也超出行政许可范围,构成违法。 记者在各大互联网购物平台搜索“烟”“电子烟”等关键词,均显示没有相关商品,一家平台还跳转到了“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广告宣传页面。 那么烟卡在互联网上销售是否涉嫌违法呢? 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认为,烟卡就是烟草商标和广告。生产、展示、销售烟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刊登、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不得在学校、幼儿园播放、张贴或者散发商业广告;不得利用校服、教材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生产、展示、销售烟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如果仿制、展示、销售烟卡,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必须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非指定的企业不得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因此针对线下、线上销售烟卡的行为王振宇都建议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多年来致力于公共卫生领域的发展研究,其创始主任王克安表示,当前,一些地方依据相关法规已禁止线下销售烟卡,建议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禁止非法印制和销售烟卡,并要求电商立即下架线上烟卡。 烟卡游戏或使青少年成为潜在烟民 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有些家长表示没有必要对孩子玩烟卡的事情过度在意,游戏就像是一阵风,早晚会消散掉。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杨皓凯告诉记者,通过烟卡游戏,他已经对各类香烟的品牌、产地、价格了如指掌。是不是稀有的真烟卡,他一眼就可以分辨出来。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朱口镇焦庄小学副校长王德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村娱乐活动较少,他小时候也曾玩过拍烟卡的游戏。现在,烟卡在孩子们中间又流行了起来,一下课,孩子们便聚在一起拍烟卡,也有孩子为了抢夺烟卡而发生口角。小学阶段,孩子原本是没有机会接触香烟的,但是烟卡游戏让孩子们接触香烟的时间提前了许多。“玩过烟卡的孩子对于香烟的价格、品牌了解不少,万一孩子哪天在好奇心的驱动下吸上两口香烟,也都说不准。” 烟卡游戏或使青少年成为潜在烟民。 王克安谈到,烟卡作为玩具,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其中的“烟”。烟卡是烟草制品商标标识,也称烟标,其本身就是烟草广告。不同品牌的烟标价格不同,烟卡也被分为不同等级。通过烟卡游戏,学生可以了解卷烟的档次和价格,会设法获取稀有、高价烟卡。烟卡提供了学生接触烟草和获取卷烟制品信息的机会,可以引起学生的好奇心,增加他们尝试吸烟的可能性,诱导吸烟行为。同时,烟卡也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认知,冲淡了“烟草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效果。烟卡游戏的流行正说明了未成年人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不足。 目前,烟卡游戏的流行已经引发多起安全问题,滋生违法犯罪行为。今年6月,在江西宁定高速公路于都县仙下乡境内,4名儿童为了捡烟盒做烟卡,竟进入高速公路护栏内。今年7月,在四川,有6名未成年人为了获取烟卡,悄悄潜入当地的一家商户中,盗窃了6万余元的高档卷烟,在取下烟卡后,他们将烟全部抛到竹林及河里。 北京肺癌诊疗中心主任、北京市健康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副会长支修益表示,烟卡的流行给控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这些卡片很可能让青少年在未来更容易成为烟民,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控烟目标(2030年要实现15岁以上人口吸烟率降至20%)构成严重威胁。 “许多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没有认识到烟卡游戏的危害,认为只是一个普通的游戏项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原副司长、一级巡视员,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监事长廖文科表示,卫生与健康部门或专业机构首先要表明态度,烟卡游戏是不健康的游戏,要限制其在青少年中流行。 防控青少年沉迷烟卡游戏 让烟盒不再漂亮是关键一步 近年烟卡游戏又在校园风靡以后,王德选校长便多次在学校大会上倡导控制烟卡进校园,向学生们普及吸烟的危害,他还增加了孩子们户外运动的时间,鼓励孩子们跳操、跳皮筋或做其他运动。但他认为,个人的力量太过渺小,“防控青少年沉迷烟卡游戏,应当家、校、政府、社会协同努力。” 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副研究员南奕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防控烟卡工作:一是对于烟卡的烟草广告作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建议多部门联合整治,并切断网络平台销售玩具烟卡;二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联合在学校针对性地开展一轮青少年控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疏堵结合,开发包含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卡牌游戏,引导青少年逐步放弃玩具烟卡;四也是最重要的,让烟卡不再漂亮、不再吸引人,从源头解决青少年沉迷烟卡的问题。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早已遵循惯例在烟盒上印制警示图形,那些触目惊心的画面,如黑心烂肺、受损的牙齿等,能直观地让人们感受到烟草的严重危害,从而起到强大的警示作用。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李可薇在11月26日中国控烟与健康协会召开的防控“烟卡”专家媒体沟通会上说,在烟盒上印制大幅、清晰的图形健康警示,是目前全球推广速度最快、效果最好的控烟措施之一。当前,已有超过103个国家采用了达到世卫组织最佳做法水平的烟盒图形警示,至少印制了占烟盒面积50%的图形健康警示。研究表明,这些警示对于向低文化水平人群、儿童和青少年传递烟草危害信息尤为有效,并具有长期教育效果。以“中华”香烟为例,内地的烟盒上印的是天安门和华表图案,配以“中华”二字,下方的两行健康警示语并不显眼。而在香港地区销售的产品,烟盒正面是一只烂脚。在国外销售的“中华”牌卷烟,印有脖子上的恐怖肿瘤。 为何境内外香烟的包装会如此不同? 王振宇解释,目前我国对于烟包警示的规定主要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1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规定第二条要求,烟包上应印刷“吸烟有害健康 请勿在禁烟场所吸烟”“尽早戒烟有益健康 戒烟可减少对健康的危害”“劝阻青少年吸烟 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三组警语;第四条要求,警语应位于卷烟条、盒包装正面和背面,警语区域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5%。 但在2003年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警示标语应是大而明确、醒目和清晰的,宜占据主要可见部分的50%或以上,不应少于30%,可采取或包括图片或象形图的形式。我国也是该公约的签署国。 2016年,有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国内卷烟包装采用大幅图形警示的建议》。国家烟草专卖局在答复时称,《公约》未强制要求采用图片警示。“对图片警示用‘可采取’而不是‘应采取’的写法,亦体现了兼顾各国不同国情、不同立场的原则”。 “如今,层出不穷的烟草营销手段大行其道说明,我们距离国际公约的要求、距离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还有一定差距。”王振宇说。 因此,防控青少年沉迷烟卡,让烟盒不再漂亮是很重要的。对此,李可薇提出:建议尽快制定广告法实施细则或就烟草广告管理发布具体监管措施,按照《公约》相关定义明确烟草广告的定义,为进一步监管烟卡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建议我国尽快在烟盒上印制大幅图形健康警示并推行平装包装,降低精美烟盒的吸引力,提升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尤其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侵害。通过上述措施,可在最大限度限制烟草业通过烟盒包装进行营销的同时,将其转化为控烟宣传的有效工具。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杨皓凯、王建华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谭思静 刘昶荣 来源:中国青年报